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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0日,宿松县二郎镇的周某和叶某怎么也没有想到,利用自家沿街的门面房开的加油站点,因非法储存、销售易燃易爆物品,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,且屡查不改,不但受到了消防部门的查处,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
在该镇街的最西头,均已年逾半百的周某夫妇有一两层的楼房,早在数年前,老夫妻俩看到使用农用机械设备的农户购买柴油等很不方便,于是利用楼下门面房开起了加油站点,加油机就设在门面房内,一大一小的两个储油罐紧挨着安放在外墙脚。他们也知道,自家开的这样的加油站点,要想申领到合法的手续几乎是不可能的,因此数年来,消防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,他们总是表面答应立即整改,但每次都阳奉阴违搪塞过去。
同样该镇界岭村的叶某在自家前后两排房子的家中,把两台加油机临路而立,一个硕大的储油罐就安放在后排的一间房子里,与加油机连接的管道就埋在房子的地下。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,这些均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,该站点不但自家人就住在屋内,且周围四邻紧靠,安全隐患十分严重,如果其不搬离居民区并办理合法手续,将坚决予以取缔。
据了解,目前该县共有加油站点129个,其中正规的有合法手续的50余家,其余70多家均为非法加油站点。宿松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徐国伟介绍,由于开办正规的加油站需要相当大的资金,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,他们消防目前正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,针对农村很多地方的农用机械等存在加油难的情况,对当地成品油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和整顿,将一些安全条件特别差、危险大的非法小站点取缔,对一些条件较好的站点进行合理规范,彻底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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